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旨在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以下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
首先,企业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其次,企业应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或并购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所依技术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需不低于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特定要求: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需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需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