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与收益法的差异解析》
在评估资产价值的过程中,成本法与收益法是两种常用的方法,它们在概念、原理和适用范围上有着显著区别。首先,成本法基于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减去损耗,强调资产的物理形态,计价尺度是重置成本。而收益法则关注未来预期收益折现,以资产未来价值作为评估依据,其计价尺度是资产未来收益。
成本法的前提条件较为严格,如被评估资产需与全新资产可比,有历史资料支持,且损耗必需合理。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大多数资产的重置和补偿评估,但对特殊资产或难以预测收益的评估可能受限。相反,收益法则更依赖于预测的未来收益和风险,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及能预测收益的单项资产或特殊资产,如房地产和无形资产。
在资产计价上,成本法更注重历史成本的还原,而收益法则侧重于未来的经济预期。总的来说,成本法更侧重于现实的物质价值,收益法则则倾向于潜在的经济收益。选择哪种方法,取决于评估的具体情况和被评估资产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