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的建设方案面向广泛的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开放。
申报资格主要针对市区县的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以及中医药教学和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托单位需提供专门用房以支持老中医药专家工作,配备至少3名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和网络环境,以及基本的办公设施。
2. 老中医药专家需满足以下标准:(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的老中医药专家,或部分具有显著传承谱系和技术专长的副高级专家;(2)从事中医药工作满35年,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底;(3)具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独特技术,热爱中医药,医德高尚,工作严谨;(4)在业内有显著成绩和知名度,深受群众好评;(5)身体健康,能持续临床一线工作,每周门诊至少两次,确保工作室计划得以实施;(6)优先考虑已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或被区县卫生局指定为学术经验继承导师的专家。
名额分配方面,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区每个区可申报3个名额,其他区县每区2个,名额分配以中医医院为主,兼顾综合医院。已列入首批“薪火传承3+3工程”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而已担任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的专家暂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
扩展资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将“薪火传承3+3工程”建设向区县基层延伸,推动区县基层中医药诊疗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为社区农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