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广东地区较好的法学学校,可以考虑以下几所著名学府。
首先是中山大学法学院,作为985、211工程院校,其法学一级学科具备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水平。
其次,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同样为985、211工程院校,同样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是法学教育的优质选择。
暨南大学法学院作为211工程院校,其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为学生提供了深入研究法学知识的机会。
广东财经大学、深圳大学法学院以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都具备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法学教育。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悠久,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创办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
然而,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