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准入规定
(一) 在编在职,业务能力强。
(二) 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 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 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如实先后由所在单位签批、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廉政审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签批。
准出规定
岗位调动
1.在服务窗口工作满一年以上。
2.人员调动必须在离开原岗时将工作与指定的接岗人员进行交接,并由所在单位指定的领导全程监督交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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