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前,二是确认后且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处理:
1. 销售折让确认前: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商品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将库存商品结转至“发出商品”科目。
2. 销售折让确认后:
需要冲减当期收入和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商业企业收到的与销售挂钩的返利需冲减进项税金,会计处理与销售折让类似。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涉及购买方未付款或已付款的不同情况:
未付款:购买方退回发票后,销售方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收入和销项税。
已付款:购买方需提供进货退出证明,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
以上处理确保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避免了经营行为对财务报表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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