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免考科目条件需满足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拥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超过20年。
符合条件人员,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仅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具体条件包括:
1、持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拥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领域工作超过20年。
已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特定专业参与考试,合格后将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专业合格证明,作为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准备一级建造师免试材料包括:
1、填写并盖章的一建考试报名表。
2、学历和学位证明。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免冠证件照。
5、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6、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考生需提供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考生,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
7、“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和“资质证书”的电子照片,大小需在100k至300k之间,并需填写“考取一级项目经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