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积分办理过程中,作为人事专员,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首先,人事专员需要出具一份单位介绍信,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其次,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再次,《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需从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不可少,同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户籍证明的具体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包括详细地址页及个人信息页;集体户口则需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劳动关系证明也是重要环节,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是必需的。事业单位应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如果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还需额外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及派遣岗位协议。
最后,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也是必不可少的。确保这些文件齐全且符合要求,有助于加快居住证积分办理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