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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员的申报条件

admin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销员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1)从事推销员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指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培训并结业,下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销员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中等专科学校、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1年。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推销员职业资格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本专业本专科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3)大学相关专业本专科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并经本职业高级推销员职业资格培训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