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当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听证应当依照本节规定举行。行政许可听证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可“客观化”的情形包括相邻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竞争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知识产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契约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和人格权、身份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这些情形都可能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客观化的考量。同时,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保护,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