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法律解释

admin

消防设施与设备是建筑物中不可或缺的安全保障,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消防设施,以及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消防设备。这些设施与设备的设置与使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每50平方米需配备不少于1具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每个生产场所至少配备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每两间房间需配备不少于1具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办公生活区至少配备4具。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需配备不少于2具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至少配备1具。消防设备放置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保持1米以上距离。设备应科学合理分布,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方便取用。所有消防设施与设备不得被遮盖或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等不得被阻塞或占用。

消防设施与设备的使用应仅限于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平时严禁使用。设备不得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使用消防栓清洗地面或应急灯照明等。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已使用过的灭火器需重新充装。消防设施与设备的检查维护由项目班长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巡查每月5日前由项目班长进行点检,不定期巡查每季度由运营部进行1次。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的压力、灭火剂的有效期、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外观有无破损、锈蚀等,消防栓的水带、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有无锈蚀现象,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有无破损、脱落,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的外观、充电过程、断电时的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指示标识的清晰度,消防通道、安全门的状态,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的存放、完好性、有效期等。发现问题需及时处理或更换,确保设施与设备的完好性与有效性。检查结果需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填写《XX项目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月报表》于每月10日前上报运营部办公室。灭火器需每2年进行一次压力检测及药剂更换,确保数量不少于标准配备的50%,无备用灭火器时需分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