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1年9月,湖南省的体育工作由湖南省文教厅社会教育科负责。1951年9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湖南分会筹备委员会成立,成为当时湖南省体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在组织大型体育活动或培训体育干部时,湖南省体育分会以临时班子的形式负责实施,由省文教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4家单位抽调干部参与。1953年7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直属省人民政府领导,成为省政府行政机构序列的一员,设有二科一室一场,编制37人。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任命张经、肖敏颂为湖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以及何之光、胡代用等为委员。同年6月,任命唐麟为湖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1956年4月,省体委调整为四科一室,编制增至64人,体育场成为省体委的直属单位。1957年5月18日,成立湖南省国防体育协会,下设运动部、物资保证部,行政编制36人。1959年3月26日,国防体育协会合并至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机关设八科一室,编制增至66人。
1962年6月,根据中央关于精简机构的精神,省体委机关调整为五处一室,编制压缩至37人。1965年4月12日,成立湖南省体委政治部,下设组织宣传处、人事处,机关处室增至六处一室,行政编制仍为37人,另配事业编制9人,共计46人。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湖南省军区对湖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实行军事接管。1969年2月12日,成立湖南省人民体育革命委员会,机关设政工、体训、办事、场地4个组,编制末定,实有140人。1971年2月1日,改设四组一室,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20人。1972年1月21日,办公室改称秘书组。1972年3月28日,撤销军管,湖南省军区将湖南省人民体育革命委员会移交湖南省革命委员会领导。1973年10月9日,省体委机关恢复处室建制,设政治处、群众体育处、训练竞赛处、计划财务处、办公室,编制50人,事业编制12人。为适应军事体育项目恢复和发展的需要,1975年9月4日增设军事体育处。1977年8月至1978年8月,相继成立援外办公室、机关幼儿园、招待所、体育工作辅导队,行政编制增至65人,事业编制增至48人。
1979年9月8日,根据国务院精神,决定恢复湖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名称,并经省编委同意,行政编制由65人增至70人,事业编制增至51人。1981年省编委批准,省体委机关设六处一室一组,行政编制71人,事业编制71人(含衡阳业余滑翔学校撤销后收回的15名编制)。1982年创办《湖南体育报》,配事业编制6人,后改为《体育周报》,编制由6人增至12人。1988年7月,改名《体坛周报》,编制未变。1986年省编委批准在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增加4个文史采编人员的编制,划拨至机关。1983年在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湖南省编委批复,省体委机关设五处一室一组一委,行政编制59人,实有78人,事业编制83人。1983年10月,成立湖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配事业编制5人。1985年,训练处一分为二,设训练一处、训练二处,将衡阳、岳阳、湘潭3个动学校划归二处主管。1989年6月,又合二为一,恢复训练处建制。1989年1月,省体委机关增设监察室。1989年6月,成立科教宣传处,人事教育处改为人事处,原分管的宣传教育工作划归科教宣传处管理。截至1989年底,省体委机关行政定编56人,实有60人,事业定编91人,实有91人。
扩展资料
2000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湖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湖南省体育局,局机关配置8个处室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