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2.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梯相关的土建工程质量监督,并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参与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的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4.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均适用该法律。
5. 特种设备是指那些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的其他特种设备。
6.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目录管理,该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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