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分为四个级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这些道路的红线宽度控制标准如下:
1. 快速路:红线宽度不小于4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快速路设有中央分隔带,通常包含四条或更多机动车道,部分路段采用立体交叉和控制出入,专为汽车高速行驶而设计。
2. 主干路:红线宽度在30-40米之间,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主干路连接城市各个区域,主要功能是交通通行。
3. 次干路:红线宽度在25-40米之间,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次干路起到连接主干路和各分区的作用,同时兼具服务功能。
4. 支路:红线宽度在12-25米之间,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支路连接次干路和街坊路(小区路),主要负责服务功能。
此外,根据《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道路还可以按照四级划分,具体如下:
- 一级道路:设计车速60-80km/h,单向机动车道数大于等于4条,机动车道宽度3.75米,道路总宽40-70米,必须设有分隔带。
- 二级道路:设计车速40-60km/h,单向机动车道数大于等于4条,机动车道宽度3.5米,道路总宽30-60米,应设有分隔带。
- 三级道路:设计车速30-40km/h,单向机动车道数大于等于2条,机动车道宽度3.5米,道路总宽20-40米,可设有分隔带。
- 四级道路:设计车速30km/h,单向机动车道数大于等于2条,机动车道宽度3.5米,道路总宽16-30米,不设分隔带。
公路则连接城市、城市与乡村、乡村与厂矿地区,根据交通量、使用任务和性质,分为五个等级:
- 高速公路:设计车速高,设有中央分隔带和完善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ADT)25000辆以上。
- 一级公路:连接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部分立交,适应ADT在10000-25000辆之间。
- 二级公路: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的干线公路,或繁忙的城郊公路,适应ADT在2000-10000辆之间。
- 三级公路:沟通县或县以上城市的支线公路,适应ADT在200-2000辆之间。
- 四级公路:沟通县或镇、乡的支线公路,适应ADT小于2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