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中,考取的最高级别是进士。这一级别的考试称为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或由钦命的大臣代理主持。
2. 科举制度的考试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院试由省学政主持,是秀才参加的预选考试。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考中的称为举人。会试在京城礼部官衙举行,是举人参加的考试,考中的称“贡士”。
3. 殿试是科举制度的最后一关,合格的考生被称为进士。殿试分为三甲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其中,一甲的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4. 进士科在隋朝于605年首次开设,被视为科举的开始。在隋、唐时期,进士科考的是诗赋。到了宋代,进士科除了考诗赋外,还增加了其他内容。自宋以后,进士必须通过由皇帝主持的殿试。
5. 明朝和清朝时期,殿试录取的考生分为三等,称三甲。一甲三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被录取者为进士,是功名的尽头,不满意名次也不可以重考。
6. 科举制度的形成是在南北朝时期,成型则是在唐朝。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后,科举制度逐渐形成。
7. 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清政府在1888年准设算学科取士,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同时,废除八股,改试策论。
8. 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从此,在我国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