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渔政局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门:
1.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机构的高效运行。
2. 人事教育处: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及员工关系管理,确保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稳定性。
3. 机关党委(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承担纪检监察职责,确保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4. 计划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财务管理以及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5. 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负责解读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处理行政复议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港管理,确保海洋渔业的健康发展。
7. 信息处:负责信息收集、处理和传播,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 资源环保处:关注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渔业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9. 南沙渔业处(加挂南沙渔政站牌子):负责南沙区域的渔业管理和执法工作,维护南沙海域的秩序。
10. 珠海渔政站 和 三亚渔政站:分别在珠海和三亚地区开展渔政管理和监督,确保当地渔业的合规运营。
11. 中国渔政南海总队:作为最高层级的指挥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整个南海地区的渔政工作。
12. 渔政船队:承担海上执法任务,保障渔业安全和海洋权益。
13. 机关服务中心:提供后勤保障和行政支持,为其他部门的工作提供便利。
扩展资料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简称中国南海区渔政局、南海区渔政局),原名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2008年改为现名,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是中央派驻的财政全额拨款渔业行政执法类正厅级事业单位,局机关驻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