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推动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
首先,局方负责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同时制定并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框架下,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其次,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由局方制定并执行,指导并监督各县区、各行业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局方还负责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确保法律服务的公正与高效。
此外,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局方还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仲裁机构登记,促进法治环境的优化。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在财务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局方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工作,监督财务使用,同时负责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最后,局方负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各项任务的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