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宗旨,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组建晋中职业教育集团。
——晋中职业教育集团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全市各高、中等职业院校和相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按照“政府引导、校校联合、校企合作、自愿参加、权责对等、优势互补”的原则,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
——职教集团是自愿合作的办学联合体,不单独设立独立的法人关系,集团成员原有的所有制隶属关系、产权关系、管理体制与人事关系不变。集团成员之间的教育与经济业务往来,以协作、转让、托管、租赁方式进行。
——《晋中职教集团章程》规定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义务。集团的企业会员可以优先获得会员院校提供的优秀毕业生、科学技术成果、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经常性的继续教育与培训。集团支付的培养培训费用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优先向会员院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和培养要求,优先接受会员院校的学生和教师到本单位实习实践,优先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会员院校任教。
——集团的院校会员可以优先向会员企业输送合格毕业生、安排实习生、提供学校科研成果;根据需要对会员企事业单位员工进行继续教育与培训;优先获得企事业单位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权。
——晋中职业教育集团下设“教学指导中心”、“技能鉴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