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1、固定资产修理支出: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对其所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所发生的支出。这些支出由于是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因此应当分摊到多个会计期间。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指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所发生的支出。由于这些资产并非企业自有,因此其改良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3、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除了上述两种费用外,还有一些其他费用也需要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这些费用通常是由于企业已经支出,但其效益将在未来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逐渐实现,如长期广告费、长期培训费等。这些费用需要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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