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相关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检验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货相关票据保存期限为至少5年。具体来说,进货相关票据包括采购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单、质检报告、收货单等,应当妥善保存,并按照时间顺序分类归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企业或单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进货相关票据保存期限进行适当延长或缩短,但不得少于5年。此外,对于一些具有保质期的产品,例如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企业还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将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记录在进货相关票据上,并严格执行相应的保质期限制,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所以进货相关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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