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自觉接受学生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学生会是每个大中学校不可缺少的部门,它是提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学生组织,为学校学生和老师提供无偿服务的部门。 一般的学生会都设置主席团、秘书处、外联部、学习部、企划部、宣传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卫生部、劳动部、组织部等。
学生会的历史:
1919 年五四运动时期,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成立了学生自治会,对当时反帝爱国学生运动起过积极作用。1930 年,国民政府曾公布过《学生团体组织原则》和《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规定学生自治会的职权“以不侵犯学校行政为限”,活动范 围限定在一所学校以内。
但进步学生仍利用学生自治会开展了各种爱国民主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规定高等和中等学校均建立学生会,在校学生均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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