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休学条件主要包括生病、生育和进行企业开发。
首先,研究生若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经学校医院证明后申请休学,特殊情况下也可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期,累计不超过一年。
其次,已婚女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生育需办理休学手续。生育费用、独生子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学校不承担其他费用。已婚研究生的独生子女,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再者,研究生在学期间,经指导教师同意和研究生院审批,可办理停学手续,用于开办企业、公司等。停学年限最长为二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复学时,休学研究生须离校,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办理,普通奖学金停止发放。休学、停学期满,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申请复学,病休研究生需附医院诊断证明,确认能坚持正常学习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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