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从2024年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9个科目笔试由省级统一命题,各市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以及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和小语种。各学科采用多样化考试方式,外语实行笔试+听力(或听说)考试,理化生采用笔试和实验操作,文化科目可分卷或合卷。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其中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八年级末,其他安排在九年级末。体育与健康、艺术等科目及英语听说、理化生实验操作安排在九年级5月底前,具体由各市自行确定。学生修完某科目后,方可参加考试。各科卷面原始分数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其他科目各100分,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分数不低于每门总分的10%。考试时间、时长、成绩形式和等级划分等具体规定由各市确定。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采用分数、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形式。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成绩长期有效,招生录取计入总分的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从2025年起,非本市成绩不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部分市允许在成绩合格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同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或参考,各市各招生学校需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采用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统一招生等措施稳定招生规模,优化录取批次设置。进一步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拓宽生源渠道,招收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等。探索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考试招生,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完善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维护招生秩序。做好残疾人中考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该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