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各级公务员的施政要通过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决策来实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理念,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和衡量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无论作什么决策,都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我们各级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做到:
要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完善和落实党委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程序和要求。
要建立畅通、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应机制,健全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扩大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参与度。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评估机制,全面评估项目和政策可能对群众利益带来的影响,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
要把握好决策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对一些长远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群众根本利益而群众一时不理解的决策,要主动把实际情况和工作设想向群众讲清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决不可蛮干硬干。
要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脱离实际、违背民意、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