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判人生价值的根本尺度:
-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其人生的社会价值。
- 评价人生价值的根本尺度在于个人的实践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历史标准)。
- 在当代,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重要标准是个人是否愿意并实际上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真诚奉献,是否为人民群众提供尽心尽力的服务。
2. 人生价值的评价方法:
- 能力与贡献应相互统一。评价人生价值时,应将个人的社会贡献与其能力和职责相对应。任何人在其岗位上尽职尽责,都应得到积极的评价。不能简单地以能力大小来衡量人生价值的实现程度。
- 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应相互统一。
- 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应相互统一。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但评价人生价值的大小主要应看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这并不意味着要忽视人生的自我价值。人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而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有助于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3. 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
- 从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出发来实现人生价值。我们应该珍惜当前的历史机遇,将人生追求建立在正确理解中国当前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 从个体自身的条件出发来实现人生价值。
- 通过不断增强个人能力和本领(个人的主观努力)来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