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确实具备优先受偿权。当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有权向其发出催告通知,给予合理期限进行支付。
若发包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且工程性质不适宜进行折价或拍卖,承包人可以选择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处理。若协商无果,承包人则有权申请法院将工程依法进行拍卖。
此优先受偿权的设定旨在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工程款的收回。通过这种方式,承包人能够在发包人违约时,获得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总之,装饰装修工程具备优先受偿权,旨在确保工程款的顺利回收,保护承包人的利益。发包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避免因违约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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