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茶叶协会,一个由茶叶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其宗旨是遵守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促进茶叶行业健康发展。协会接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民政部的指导与监管,总部设在福州市湖东路168号。
协会的主要业务涵盖行业协调、政策执行、市场调查、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制定、国际交流等多方面。它负责茶叶行业的规范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协助政府进行部分行政职能,如边销茶的协调和出口管理。协会还提供市场分析、技术交流和培训,以及国内外茶叶信息的收集与传播。
会员资格包括单位和个人,需认同协会章程并具备相关条件。会员享有多项权利,如选举权、参与协会活动等,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交纳会费等义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由理事会执行日常事务。
关于财务管理,协会遵循严格的收支规定,其经费来源多样,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协会的资产管理和使用需接受监督,确保合法合规。在终止时,剩余财产将用于与协会宗旨相符的事业发展中。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福建省茶叶协会理事会所有,设有北京、山东、上海、广州等多个分会。
扩展资料
福建省茶叶协会于2003年成立,现有个人会员750多人,团体会员47个,名誉会员8个。2002年1月改选成立第七届理事会,有理事47名、常务理事26名。其在北京,山东,上海,广州等省市均设有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