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非遗”产业化发展规划,对于需要市场化开发的项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布局,力求实现产业聚集化发展,避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国家级和省级“非遗”项目文化产业基地应当选择那些具有较强“非遗”项目聚集能力、文化底蕴深厚且具备一定产业发展基础的地区作为建设基地,以促进产业规模化经济效应的产生。
在法律框架下,对“非遗”实施产业化经营,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调整。就整体而言,应以公法为主导,辅以私法手段,以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多样性。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随着现代社会变革和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更新,许多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失传的危机。政府应当在规划、立法、政策和投入等方面,加强对“非遗”这种弱势文化形态的扶持,体现其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的生命力,是其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基础。我国应充分利用全球化和数字技术带来的优势,以数字化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其经济价值。例如,通过电视制作、动漫设计、软件开发等方式,进一步开发其经济价值,扩大中华文化在国际交往中的影响力。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宣传过程中,可以结合现代媒体技术,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此外,政府还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如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些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实现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