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tsgr0004-2009中5章“安装、改造与维修”第5.1条的要求,没有说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5.1条(1)款: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证或者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
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证得单位也是可以从事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安装维修改造分1、2级,1级可以全干,2级只能维修。按tsg
r3001-2006《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规定执行。
另外,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的单位也可以按情况划分后安装压力容器。请参看tsg
r3001-2006《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