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的根本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实现企业高级雇员的私人利益。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权的高层,如总经理、部门经理等,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他们的目标与股东可能不一致。因此,为了调和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股东通常通过业绩-报酬激励来引导管理者的行为。然而,这种激励机制产生了双重影响,一方面促使管理者努力符合股东期望,另一方面又促使他们追求任期内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如奖金、晋升等,从而可能采取盈余管理手段。
管理者可能通过调整净利润来影响奖金的获取。如果净利润低于奖金下限,他们可能会降低利润以提高奖金机会;反之,如果超过上限,他们会剔除超额部分以避免奖金减少。在任期结束前,管理者通常会选择有利的会计政策来增加报告利润,获取最后的高额奖金。在承包制企业中,这种盈余管理行为更为显著。然而,这种制度初衷是为消除“信任危机”,但实际效果却加深了矛盾,管理者从中获利,股东和员工则成为牺牲者。
盈余管理的具体目标更多地围绕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者个人利益。一方面,它能帮助公司筹集资金,如通过财务包装获取上市资格或提高配股资格。另一方面,管理者也可能利用它来避税,利用税法的不完善和会计政策的灵活性来减少应纳税所得。此外,为了避免政治风险和债务契约约束,管理者可能选择调低报告盈余,保持企业的正面形象或遵守债务条款。
总的来说,盈余管理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反映了企业中复杂的利益博弈和管理策略。然而,这种行为对股东和整体企业利益的影响,无疑值得深入探讨和改进。
扩展资料
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