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条例旨在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而制定。
第二条 当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阻碍建立国内产业时,将依据本条例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
第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损害,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第四条 通过本条例的执行,中国政府将对进口倾销产品进行监管,确保贸易环境的公平与合理,促进国内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在执行反倾销措施时,中国政府将遵循国际通行的法律程序,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国内外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公平贸易的坚定承诺,旨在为国内企业创造一个健康、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 通过本条例,中国政府将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应对倾销行为,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损害,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六章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