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投诉管理工作被纳入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持续改进。首先,医院应设立投诉信息上报系统和处理反馈机制(第三十条):投诉管理部门需定期对投诉进行分类分析,识别管理或医疗质量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医院会定期召开投诉分析会议,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医院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床一线人员,有权对医院管理和服务提出内部投诉,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第三十一条)。对于医疗质量安全问题,一线人员有责任向投诉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问题会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投诉档案的建立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第三十二条),需记录投诉人的基本信息、投诉事项的证据、调查处理过程和结果,以及与投诉相关的其他材料,以备查证。
医院还需遵循《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对重大医疗过失和事故进行报告,确保医疗安全(第三十三条)。
省级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正逐步建立医院投诉及医疗纠纷信息系统,收集、分析信息,以指导医院改进服务质量,并推动无损害医疗差错的主动报告和免责制度(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