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转变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切入点。只有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才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是行政行为的基础和保障。各级政府必须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二)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体现的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部署,一旦公布实施,就必须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在形式上,要求行政主体及其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越权,不滥用权力,不违法行政;在实质上,要求行政主体及其行政活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律原则、目的与法理等;在责任上,要求行政主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体现权责一致原则。
(四)强力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坚决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政府不插手;凡事能由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领域,政府尽快退出,真正做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
(五)不断优化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宜居城市、吸引外来投资者的重要因素,也是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