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末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通过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与该课程的百分制成绩相乘得出加权成绩,然后将这些加权成绩相加后除以总学分,从而得到期末的平均分。对于同一门课程,即使学生多次修读,只以最高成绩计入平均分,不及格的成绩则不予考虑。同样的,如果课程使用非百分制成绩,也不纳入平均分的计算。
另一种评估方式是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具体来说,是通过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相应的绩点,得出学分绩点,再将所有学分绩点相加后除以绩点课程的总学分,从而计算出平均学分绩点。同样地,若同一课程多次修读,只以最高绩点计算,不及格课程的绩点也不计入。
大学成绩的评定通常采用五级制、三级制或百分制。五级制包括优(A)、良(B+)、中(B-)、及格(C)和不合格(F),其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三级制则包括优秀(A)、合格(P)和不合格(F),同样A的比例也控制在30%以内。对于首次参加课程修读的学生,如果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其成绩会被直接标记为F;而如果成绩高于60分,则会根据成绩排序,按比例转换为相应等级。
在平行教学班中,如果所有学生使用相同的试卷且课程考核标准一致,最终的总评成绩会根据所有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排序,并据此给予相应的等级成绩。这样的评分方法旨在确保不同班级之间成绩的公正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