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于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政策有所放宽,旨在简化审批程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回国后直接来沪工作的留学人员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如学历要求、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等,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需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六个月,同时年龄需在退休前五年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申请落户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等详细文件,包括学历认证、留学证明、工作合同等。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其配偶和16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但需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等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流程涉及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审核、反馈和办理手续等步骤,整个过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政策自2010年起实施,至2015年底有效,具体解释权归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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