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处需要的证件
1.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
2. 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 代理人材料: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 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5. 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
6. 其他证明材料:与公证事项有关。
二、公证机构不办理公证的情况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
2.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
4.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
5.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6.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
7.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
8.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
9.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