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包括四方面收入:
1、就业单位得到的所有工薪收入;
2、个体经营净收入;
3、利息、股息、炒股、红利、租金、专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出让纯收益、房财产性收入;
4、是离退休金、赡养赠送收入、保险赔偿收入等转移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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