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2月22日,加拿大决定采用新的国旗,枫叶旗,这个决定是在总理莱斯特·皮尔逊的领导下,经过国会激烈的辩论和投票通过的。原计划中,保守党希望保留象征英国的米字,但自由党主张象征独立的枫叶图案。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和夏季休会的取消,皮尔逊设立了国旗委员会,接受民众的三千多个设计方案,其中大部分包含枫叶元素,仅有少量保留了米字或法裔象征的百合花。
最终,乔治·斯坦利设计的白底红边红枫叶图案以其辨识度高和简单易画的特点脱颖而出。1966年10月22日,委员会一致选择了斯坦利的设计,尽管保守党议员预判自由党会支持总理的方案,但结果出乎意料,枫叶旗方案获得一致通过。随后,国会和参议院也通过了这一决定,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批准,新国旗于1965年2月15日正式成为加拿大的国旗。
枫叶旗象征着加拿大人民对枫树的热爱,白色象征着广阔无垠的国土,包括北极圈内的雪地。红色则代表东西两侧的大西洋和太平洋,整个设计体现了加拿大的地理特点和人民的勤劳。自诞生以来,枫叶旗迅速赢得了加拿大人的喜爱,包括在法语区魁北克也得到了广泛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