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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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海关抓了只是记录进电脑,但没有任何处罚,算不算有案底

admin

没有拘留,也没有进行罚款的,说明没有进行行政拘留,不会留下违法记录的。

所谓案底,就是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扩展资料: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参考资料:长沙档案信息网-公安档案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令第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