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内地输出劳务公司登记相关就业,成为前往香港或澳门工作的第一步。雇主需向澳门劳工暨就业局非本地劳动力处提交申请,获得经济财政司的输澳批件后,与有澳门劳务经营权的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凭批件及合同向北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外经济合作司申请输澳批文。雇主可自行或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合格者需提供照片及身份证副本,交由劳务公司报澳门出入境事务局审核。劳务人员需在十天内准备好相关资料,劳务公司则负责报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办理赴港澳通行证(约十五天)。澳门出入境事务局会批出允许赴澳工作名单(约十天)。劳务公司统一安排培训和出境。抵达澳门后,劳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澳门出入境事务局办理领取非本地劳工证(俗称“蓝卡”)。
香港雇主则需向劳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工种、人数、月薪、年限等信息,提交公司税务报告和培训本地人的计划等附件。获得批准后,雇主持批文到入境事务处领取《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与有输港劳务特许经营权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工需准备国内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和政审表等资料,尽快交送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将资料报国家经贸部审批,由北京港澳办办理工作签注和《香港行政特区通行证》。劳务公司安排劳工参加培训,并发给《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证》。雇主收到通行证后,安排劳工到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