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持有「就劳」类签证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
(以下所有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a.在日本连续居住已满10年以上(其间在留资格无中断),并且其中至少有5年,持有就劳类签证
b.当前持有3年在留期限的就劳类签证
c.正常缴纳住民税,具备在日本维持安定生活的资产和能力,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
②持有「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或者「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
(以下所有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a.从取得「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或者「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开始,保持正常婚姻生活已满3年,并且其中至少有1年,是在日本国内居住
b.当前持有3年在留期限的「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或者「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
c.正常缴纳住民税,具备在日本维持安定生活的资产和能力,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
③持有「定住者」签证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
(以下所有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a.从取得「定住者」签证开始,在日本连续居住已满5年
b.当前持有3年在留期限的「定住者」签证
c.正常缴纳住民税,具备在日本维持安定生活的资产和能力,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
④对日本有特殊贡献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有所缓和,具体请参考以下官网说明
(依据法务省2005年3月31日发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