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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社会学英国社会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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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纪末至二战前,英国社会学经历了显著的发展和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主要领域。

首先,斯宾塞的思想传统在此时期得到了深化。L.T.霍布豪斯和E.A.韦斯特马克是这一派别的代表。霍布豪斯于1903年参与创立英国社会学会,并于1907年成为伦敦经济学院马丁·怀特讲座的主持人,成为英国首位社会学教授。他强调社会历史是一种发展,涉及婚姻、财产、阶级等制度形式,特别是宗教和伦理规范的发展。他认为社会学是关于人类的整体科学,目标在于理解社会生活的整体及其发展。霍布豪斯从规模、效率、自由和合作等角度探讨社会发展,并以一种“英国经验论”的视角,以“合理的善”作为评价社会进步的伦理标准,试图融合自由主义和集体主义。

芬兰出生的韦斯特马克在芬兰和伦敦任教,他以斯宾塞和霍布豪斯的“比较法”维护批判性进化论,反对线性单一的进化观,强调社会进步的渐进性。他的研究重点在于婚姻史、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的比较分析,如其著作《人类婚姻史》中,挑战了关于婚姻发展的主流观点。

另一方面,社会人类学,即着重于原始民族社会文化的研究,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英国社会人类学的代表性人物如B.K.马林诺夫斯基和A.R.拉德克利夫-布朗。马林诺夫斯基受迪尔凯姆思想影响,创立了功能主义理论,强调习俗、观念等在社会中的功能,并通过功能论批判其他学派的解释。他提倡实地考察法,如参与观察,通过实地研究,如他在西太平洋的考察,为现代人类学奠定了基础。拉德克利夫-布朗主张社会人类学应聚焦原始民族的社会生活形式比较,反对普遍功能主义,强调社会过程、结构和功能的并列,发展了结构功能主义。

综上所述,19世纪末至二战前,英国社会学在斯宾塞研究传统和社会人类学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为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