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xilin007,你好。
粤办函[2002]200号《广东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 下列类型科研机构,经省科技行政部门会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可认定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并作为科研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一)按粤府[1999]51号文确定的公益类型科研机构;(二)按粤府[1999]51号文批准建立的省区域性农业试验中心。第四条 符合第二、三条规定的科研机构和省区域性农业试验中心,在调整和明确业务方向、优化结构、分流人员后,均可申请被认定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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