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税收概述:
1. 智利的税收体系主要由国家级税收构成,没有重要的地方级税收。主要的税收收入来源包括:
- 公司和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IVA)
- 关税
- 印花税
此外,还有地产税、遗产和赠与税以及其他特殊销售税。
2.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 智利与阿根廷签订的协议基于豁免原则,即在产生收入的国家征税。因此,智利居民在阿根廷获得的收入只在阿根廷缴纳税款。
- 对于智利居民的补充所得税计算,包括来自阿根廷的收入,但仅用于确定适用的累进税率。
- 其他协议遵循OECE(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模式,基于信贷原则,该原则优先在投资者居住国征税。
- 智利还与多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避免国际海运、航运货物和乘客双重征税的协议。
3. 特许权使用费税:
- 根据LIR法规,所有支付给境外的特许权使用费需缴纳30%的预扣税,但居住在与智利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国家的个人缴纳的特许权使用费除外。
- 自2007年1月1日起,某些特许权使用费享受15%的优惠税率,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工业设计使用和开发、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计算机程序等。
- 支付给非智利居民的海外公司的工程或技术工作、专业或技术服务建议、报告或图纸费用需缴纳15%的预扣税。
- 被视为避税天堂国家的费用不适用优惠税率。
4. 投资公司:
- 投资公司是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投资工具的特殊税收制度,其法人无需在智利纳税,对于在第三国的投资收益不需缴纳所得税。
- 居住在境外的股东从公司获得的利润也不需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