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use作为名词时,意为“原因,起因”,指的是产生某种后果的起因;它也可指导致某事情发生的人或事物,是可数名词。此外,cause还可以表示“理由,缘故”,是不可数名词。再者,它还能够表示“目标”“原则”“运动”或“事业”,也是可数名词。
当cause用作动词时,其基本含义是“导致”,指的是某人、某物、某条件、某事件等“给…带来”“使发生…”某种结果。这个词强调的是结果,而非原因。这种因果关系是真正的、直接的、根本的。
作为动词,cause是及物动词,多接抽象名词、代词作简单宾语;也可接双宾语,其间接宾语可以转化为介词to的宾语;还可以接以动词不定式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这里的动词不定式通常带to。这些用法展示了cause作为动词时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综上所述,cause既可以用作名词,也可以用作动词。作为名词,它涵盖了从原因、起因、理由、缘故到目标、原则、运动或事业的多种含义;作为动词,它则强调因果关系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