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托运有严格的规则。首先,不可携带国家禁运、限制运输或危险物品,以及可能影响飞机安全的特殊物品。行李分为托运行李(限重50公斤,体积40*60*100厘米,需包装妥善)、自理行李(10公斤,20*40*55厘米)和随身携带物品(每位旅客5公斤,头等舱旅客两件,体积同样限制)。旅客需在航班离站当天办理乘机手续。退运行李需在装机前提出,退运费用规定如下。领取行李时,旅客需凭借行李牌在机场领取,丢失行李需填写事故记录并提出赔偿要求,限额为国内航班每公斤50元或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费退还。如果行李已声明价值,将按声明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行李延误、损坏或丢失时,旅客需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并附相关凭证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赔偿。行李的赔偿以实际价值为限,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按实际价值赔偿。损坏行李则按降低的价值赔偿或由航空公司负责修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