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念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遵循的行为规范和的品德的总和,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业过程中进行道德选择、道德评价、道德教育和道德行为等实践活动所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要求,它反映了教师的职业义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
教书是育人的重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师说》中说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有教书的职责,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工作都是为了更好的教书。
而赫尔巴特提出了教育性教学原则,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也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任何教学都要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体现了教师不仅有教书的职责,同时也有育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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