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首脑会议(2张) 英联邦(英语:Commonwealth of Nations,原名: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个以英国为主导的国家联合体,由53个主权国家(含属地)所组成,成员大多为前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或附属国。该组织元首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同时身兼英联邦王国内的16国的国家元首。基于其历史渊源,人们常常以“British Commonwealth”称之,来和世界上的其它联邦做区分。
英联邦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前身是英帝国,由英国及其自治领和其他已独立的前殖民地、附属国组成。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慑于日益高涨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调整了同原英帝国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1926年“英帝国会议”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英联邦正式形成。1947年,印度、巴基斯坦各自宣布独立并加入英联邦。1949年,印度成为共和国,选举了自己的国家元首。从此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 英联邦名义君主 伊丽莎白二世
英联邦不是一个共和国,也没有中央政府。英王是英联邦的名义元首。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代表大使级外交关系。随着英联邦内部联系越来越不稳定,如今,英国已不再是英联邦的主宰,英联邦也只是一个供各成员国进行政治、经济磋商与合作的松散组织。
英联邦前身是大英帝国,主要是英国在近300年的海外扩张过程中所占领的殖民地。帝国观念早在1839年已改变,当年德拉姆公爵呈交了主张授予英属加拿大殖民地自治权的《德拉姆报告》。但是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自由和平等的国家组成志愿联盟的构想才被采用。1926年的“帝国会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英联邦历史研究
英联邦兴衰
大英帝国的各自治领地地位平等,彼此的内政和外交完全独立;共同效忠于英王,皆为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令》批准此决议生效;该法令被认为是英联邦的根基。之后英联邦逐步取代了大英帝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属殖民地政策的大方向转为引导尚存的附属国成为实行自治的英联邦成员。
印度、巴基斯坦和其他领地获得独立后仍留在英联邦。但独立后的缅甸和科威特并没有加入英联邦,爱尔兰共和国则退出了英联邦。南非在1961年成为共和国时退出了英联邦,主要是因为英联邦谴责其种族隔离政策。
20 世纪60年代,英联邦受到许多分裂问题的困扰。60年代初期,英联邦内的多个非洲附属国取得独立,致使非白人成员国数量上大幅度超过白人成员国。1965年,白人统治的罗得西亚单方面宣布脱离英国独立,以避免日后要遵从非洲黑人控制的英联邦做出的政策。罗得西亚的这一行动引致了英联邦史上最严重的危机。许多非洲成员国声明如若英国不使用武力推翻这个非法政府,他们将会退出英联邦。不过最后他们并没有退出,英国最终也成功劝服罗得西亚政府改变其决定。
20世纪60年代后期,英联邦东非成员国肯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驱逐国内持有英国护照的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少数裔)。这些人多数都迁移到英国。英国国会对大批涌入的亚洲人感到不安,采取措施限制入境的人数。这一行为使英国与其他英联邦成员国关系紧张。 20世纪70年代某些非洲国家持续驱逐国内的亚洲人,引起英国和亚洲国家的抗议。1972年,英联邦承认孟加拉国(原是巴基斯坦东部地区,后宣布独立),巴基斯坦旋即退出英联邦。1973年,英国为加入欧共体撤消了英联邦贸易优惠制,但与欧共体商定了替代性协议。
20 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多个英属西印度群岛和非洲领地获得独立后选择留在英
联邦。1984年,英国与中国就香港主权问题达成一致,同意在1997年租借期满后归还香港政权。1989年,巴基斯坦重返英联邦。1994年,南非终止种族隔离政策并通过保障黑人权利的法案,再度加入英联邦。1995年,尼日利亚因其军国政府罔顾人权被中止英联邦成员资格;但在1999年建立了民选政府后被重新接纳。2002年,津巴布韦因在总统选举中出现违规和暴力行为被中止英联邦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