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居民护照办理正常工作时限为15天,非按需申领地区的居民护照办理正常工作时限为30天,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特殊情况进行调查的时间不包括在上述时限内。可以登录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大厅自助查询办证进度时请先将查询界面切换至“窗口办证进度查询”,然后输入正确查询信息即可查询证件进度(已满16周岁的申请人输入条形码、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输入条形码、出生日期进行查询)。
二、护照的领取方式主要有:本人领取、他人代领和快递上门。以下是三种护照领取方法及所需材料:
本人领取:
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委托人代领:
代领人携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快递上门:
若想选择快递上门,须在办理护照当天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处内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纳快递费。快递范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为准。
注意:办理签证前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的持证人签名栏用黑色签字笔签署本人姓名,另外有些国家可能不能带领或者不能快递上门领取护照,则需要本人前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