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华侨及其子女、归侨及其子女和台湾籍等考生,从2023年开始,在高考录取过程中文化课由之前的加10分调整为加5分。
华侨
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是中国政府的职责。
华侨不包括出国旅行、访问人员,政府派往他国协助建设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派驻外国的公务人员和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对于具有中国血统,但已经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也不能视为华侨。
据《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5)》统计,侨居海外的华人华侨已有6000多万,分布在世界198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公民移居国外的历史,源远流长。在唐宋以前,移居国外的华人,没有固定的称谓。《隋书·食货志》载:“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
唐宋以后,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交流、对外贸易的扩大、交通的发达,移居国外的人数急剧增多,他们多被居住国的人民称为“唐人”,《明史·外国真腊传》载:“唐人者,诸番呼之称也。凡海外诸国尽然。后来他们也自称“唐人”。
明清时期,仍多称“唐人”,也有的称为“华人:,“中华人”等。到清末以后,又有了“华民,“华工”、“华商”、“华人”等称谓。